奇异果体育广西特色水果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内容是什么?广西作为全国水果主要生产地之一,带特色水果品种丰富,柑橘、香蕉、芒果、火龙果等水果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为发挥我区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地方特色水果加工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水果加工业,进一步适应消费变化需要,切实改变“果贱伤农”状况,实现农民稳增收、工业稳增长,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打造水果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区,推动我区特色水果加工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香蕉、芒果、荔枝、百香果、柚子、柑橘、火龙果、罗汉果、柿子等广西特色水果加工产业。大力“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形成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品牌知名的地方特色水果加工产品供给体系。到2023年,全区特色水果加工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持续优化,规模以上特色水果加工企业达100家左右,特色水果加工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重点一:品相佳的特色水果以鲜销为主。扩大水果清洗、分级、保鲜、包装等初级加工覆盖面,提升鲜销水果的品质;加强产地预冷、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调节供应季差和供应范围,实现产品提档升值。
重点二:大力发展特色水果加工。重点发展香蕉、芒果、荔枝奇异果体育、山野葡萄、百香果、柑橘、柚子、火龙果、罗汉果、柿子等初加工产业,开发生产罐头、果汁、果酒、果醋、果酱、果脯、果干蜜饯、果茶等系列产品。探索发展香蕉、芒果、荔枝、百香果、柚子、火龙果与广西水牛奶结合,研发生产广西特色水果酸奶等系列发酵产品。
重点三:拓展广西特色水果加工产业的深度和广度,将产业链延伸至营养功能物质提取层次。重点发展特色水果活性物质的深层次、多元化综合利用,开发芒果甙、罗汉果甜甙、柿子单宁、多酚、多糖、天然色素、类黄酮、植物蛋白、维生素C等提取加工产品,提升水果及其副产品的食用、药用、日化用、饲料用价值。
实施龙头示范企业培育计划,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和壮大一批水果加工龙头示范企业,实行“一果业一方案”。以广西金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发展香蕉加工产业;以壮乡河谷集团公司为龙头发展芒果加工产业;以合浦果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荔枝浓缩汁及荔枝多元化加工产业;以广西宏邦食品为龙头发展食品机械及百香果加工产业;以广西中柚食品集团为龙头发展沙田柚加工产业;以罗城中天领御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发展广西葡萄酒及葡萄果汁饮料产业发展;以南宁振企为龙头发展火龙果加工产业;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罗汉果加工产业;以桂林恭城丰华园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柿子加工产业;以广西石埠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发展特色水果酸奶加工产业;支持崇左市充分利用从东盟进口的水果发展水果加工业,将通道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1.做强做大水果初加工产业。实施特色水果加工业技术改造和品质品牌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水果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和富硒水果等,推动企业创品牌、树品牌,摘去“代工厂”的帽子,加快打造一批“桂系”水果特色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2.补齐、延伸精深加工产业。支持南宁庞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百色华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杰沃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容县锦香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水果功能成分提取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和鼓励广西宏邦食品公司、合浦果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桂林恭城丰华园食品有限公司等广西特色水果加工龙头企业将产业链延伸至营养功能物提取级别;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吸引一批企业入驻广西,发展柚子提取物、火龙果色素、木瓜蛋白酶、菠萝蛋白酶的提取等产业,推动水果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促进水果加工业生态循环发展,做到“吃干榨尽”。(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3.完善冷链物流建设。重点建设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完善预处理及恒温处理车间、冷藏保鲜库、自动化生产线、冷链运输车等设施装备,推进水果产品冷链物流及超低温生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
立足水果产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专用原料、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加工小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努力把特色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国家级水果加工产业示范区。支持南宁市隆安县建设香蕉加工产业示范区、南宁市武鸣建设沃柑加工产业示范区、百色市田阳县建设芒果加工产业示范区、钦州市灵山县建设荔枝加工产业示范区、玉林市北流市建设百香果加工产业示范区、玉林市容县建设柚子加工产业示范区、南宁市良庆区建设火龙果加工产业示范区、桂林市经开区苏桥镇建设罗汉果特色小镇示范区、桂林市恭城县建设月柿加工产业示范区、凭祥市建设东盟水果小镇、东兴打造边境进出口水果深加工产业园区等多个产业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水果加工业深度融合应用,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水果加工新模式。分产区、分渠道收集相关数据,建立水果产业数据库,构建数字化“农-工-贸”闭环产业链服务平台。水果种植端达到精细种植、订单作业的数字农业,水果加工端达到智能储运、智能制造、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工业,市场终端达到应用大数据分析、产品溯源、电商服务、品牌管理的数字贸易;政府端达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公共服务等数字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
1.加大研发力度。加大自治区级以上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创新研发平台奇异果体育、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水果(系列)创新团队的建设力度,加大与广西农科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合作,加快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核心技术、独特秘方研发。在科技计划、科技创新专项中设立相关课题支持地方特色水果生产的保鲜、贮存、加工等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探索水果制品、发酵饮料、烘焙制品在食疗、临床营养的应用研究。到2023年,力争每一种特色水果建成一个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有20家以上水果加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2.鼓励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充分利用促进进口有关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关键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提升产品品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
3.加强品牌培育与推广。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水果认证。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名牌名标。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对国家级贫困县农产品实行免费广告政策,加大特色水果加工制品宣传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加强与京东、阿里巴巴、云集公司战略合作,提升线上销售水平;支持企业与百果园、鲜丰水果及区内外各大超市等线下营销渠道合作,扩大市场份额。企业每新增一亿元的销售额,给予一定的市场开拓补助。大力支持会展业发展,培育发展“广西壮乡三月三民歌与美食文化节”,举办“广西少数民族美食节”。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会展活动,吸引国内外专业采购商、行业组织、展商来广西参展,促进产品、技术、资金的引进,提升产业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内销份额。(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成立广西特色水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产业布局、项目建设、强链补链、市场开拓、政策扶持等方面协调联动、合力推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原料基地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推进水果加工产业发展,自治区商务厅主要负责水果制品流通渠道建设、市场开拓。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步分片实施做到“培育一个,成熟一个,做强一个”。(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商务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统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相关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水果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技术改造、装备研发、物流配送、市场开拓等。(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奇异果体育、商务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充分发挥自治区引导基金在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导向作用,通过产业基金直投、股权投资或投贷结合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市县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市场化运作跟投水果加工产业重点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水果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强政银企合作,创新开展仓单、存货、产业供应链等融资服务;推行水果种植保险,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农业担保与水果产业链加速融合。(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税务局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广西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
对大型特色水果加工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区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土地供给要素供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4号)优惠的地价政策,对列入自治区重点推进的水果加工企业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水果加工工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经批准的原工业用地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符合规定的,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区)人民政府)
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18号)有关政策措施,对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低谷时段(23时至次日7时)用电价格按照目录电度电价的50%执行;有留存电量实施条件的市、县(市、区),将本地区优势水果加工企业纳入享受留存电量用户名单,保用电、降成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电网企业、各相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水果加工、食品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水果加工专门人才;支持开展加工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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